重拾胡適

翻開今天報紙,核四電廠停建與否的對抗、大埔四戶拆遷後續抗爭、奢侈稅是否廢除、監察院內鬥……。不只今天,每天都如此,一個自由但憤怒的社會,一個不快樂且對立的台灣。我們想走到今日的埃及嗎?這是自由的代價嗎?

胡適先生在民國四十八年發表「容忍與自由」一文,被「台灣自由主義啟蒙大師」殷海光譽為「近四十年來中國思想史的一個偉大文獻」。半世紀過去,此文在今日依然擲地有聲,發人深省。胡適有兩個主張是迥異於當時,其一是白話文學運動「我手寫我口」,其二是無神論「假於鬼神時日?筮以疑眾者,殺」。在此文,他以此兩例凸顯:「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:沒有容忍,就沒有自由。」他所指的容忍,於今日或改用「包容」更適切。

在推動白話文學運動時,他遭到社會主流的強大反彈,但他包容的面對異議:「此事之是非,非一朝一夕所能定,亦非一二人所能定。甚願國中人士能平心靜氣與吾輩同力研究此問題。討論既熱,是非自明。吾輩已張革命之旗,雖不容退縮,然亦決不敢以吾輩所主張為必是,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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