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喝玩樂、藏錢、綁樁樣樣來!「全台議員配合款大調查」揭秘議員7大玩法!
作者:管婺媛

配合款陋習讓議員能身兼預算監督與分配權,需要高度依賴議員個人品行操守,好議員花錢做好事,那,壞議員呢?(攝影:陳宗怡)

根據商業周刊「全台議員配合款大調查」,我們有七大發現。

第一:議員有分大、小牌,配合款額度差很大。

在有固定配合款額度的縣市,議長、副議長額度常是一般議員的兩到三倍不等,如南投縣議長何勝豐,額度甚至是一般議員的4倍。全台各縣市配合款大戶榜,榜首多是議長,包括台南市賴美惠、屏東縣周典論、新北市蔣根煌、新竹市謝文進、新竹縣張鎮榮等。

多位議員告訴我們,一來這是長久慣例,議長主持議事,可影響官員們在議會備詢「受折磨」的程度,自然是行政部門重點拉攏的對象;二來,地方民眾有需求,往往會找上選區的「大咖」議員協助。

我們的第二個發現是,議員彼此間還可「調度」配合款。目前各縣市政府給議員配合款額度最高的是新北市,每位議員每年高達1200萬元,桃園市額度為1000萬元,雲林縣800萬元,屏東縣600萬元,苗栗縣200萬元⋯等,只要議員在固定額度內,提預算動支,縣市政府幾乎照單全收。

但仍出現超額使用者。議員們告訴我們,原來,這額度還可在議員間轉讓、借用,甚至共同掛名提案,議員彼此做人情。桃園更曾發生過議員轉讓額度時,竟收取100萬元回扣的事件。

除了「大戶級」議員,還有「菜籃族」議員,這是我們的第三個發現。

都會型縣市議員每筆配合款金額大,動輒百萬至千萬元不等,多用於改善路面、人行道或水利工程。但非都會型如新竹縣、屏東、南投、澎湖、宜蘭與台東等地,議員配合款筆數多、金額小,像屏東縣議長周典論,本屆任內前3年,就有856件、共計5000萬元配合款預算通過,其中小於10萬元的件數就占了95%,是全台議會「菜籃王」。

台中議員最愛「壓馬路」、台南愛水利、桃園愛校園

爬梳6萬多筆配合款數據後,我們有了第四個發現:不論有無定額,某些縣市議員配合款,偏好集中在特定工程或項目上。

如桃園市議員最愛補助校園與社區,台南市集中水利工程,台中市議員特愛整修道路等。像全國配合款冠軍的台南市議長賴美惠,上億經費都爭取用在水利工程,是全國「水利王」;桃園市議員呂林小鳳,則把錢多數花在建設里民中心,成為「社區王」。

一位不願具名的桃園市議員透露,某些學校只會固定跟某位議員「請款」,從圖書館、電梯、冷氣設備等,全都出自同一位議員之手;議員們也樂得以各種形式在校園中「立碑立名」,如學校大小活動與家長會都受邀,甚至在校門口的LED告示板上,以跑馬燈形式感謝某某議員。

第五個發現是,為躲輿論,地方政府把配合款「藏」起來。

早年配合款多編列在縣市政府第二預備金預算項下的「小型零星工程」中,隨著弊案叢生、外界關注度提高,地方政府將配合款「化整為零」的藏錢術也愈趨高明。

曾任雲林縣財政局長、現任教於中信金融學院的陳錦稷指出,有縣市政府將配合款的預算科目「打散」,例如分列在民政、社會、教育、文化等局處,但內部仍有統籌單位,如雲林縣是由建設局匯整掌握配合款項目。

因此,即便東藏西藏,府會彼此仍心知肚明。一位新北市議員透露,市府會「貼心」替議員統計剩多少額度,「我們會直接問(公務單位),還剩多少錢?」

此外,縣市政府還會為議員「量身打造」配合款用途,是我們的第六個發現。

配合款預算有兩種編法,一是編列在資本門,二是經常門。前者僅限工程建設,後者則可補助社區、社團活動。台北、桃園、雲林禁止配合款補助社團,避免議員「綁樁」或斂財。如前屏東市長林亞蒓就在擔任縣議員時,利用丈夫藍俊良成立的社團,詐領近千萬元社團補助的配合款。但,即便有這些惡例,部分縣市仍不忌諱,讓議員使用配合款補助社團。

吃喝玩樂、藏錢、綁樁、圈地認養⋯怪象一籮筐

一位新北市議員透露,該市配合款過去在資本、經常門各編600萬元,後來發現議員補助社團活動需求多,就把經常門的額度調高到800萬元,「方便大家使用」,進而衍伸出社團申請配合款來吃喝玩樂的怪象。

第七個發現是:有縣市拒絕公開配合款議員姓名,竟說「保護個資」。

走過37年歷史的配合款制度,是地方派系壟斷、分配資源的重要工具,弊案不斷的它,讓審計部、行政院主計處多年來數次發函地方政府,要求不可編列定額配合款,並應定期公布「議員建議事項」。如今台北、台南、高雄市等,均宣布取消配合款,改稱「議員只有建議權」。

「既然沒有明文規定,你要否認當然可以,只是因為大家罵配合款,就換個名字,實際上沒有差別,」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對我們直言。

甚至,彰化縣政府還以「保護個資」為由,不願公布配合款各項支出的提案議員姓名。宜蘭縣也未公布。

嘉義市雖每半年公布一次資訊,但表單資訊全空白,市府官員面對我們詢問,卻說「議員們都很認真啊,不是說沒寫就沒爭取建設。」顯示政府既怕公開資料被人民罵,又怕沒公布議員「政績」被議員罵。

但,值得所有選民深思的是,什麼才是議員的「政績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