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雙薪夫妻為例,可以規定先生負責洗衣服,次數則是一週兩次。
至於煮飯,也能規定先回家的人負責準備。先生若是不擅長做菜,為了減輕負擔,夫妻兩人不妨以手機溝通,由妻子決定菜色,先生只要煮好飯、簡單準備一下主菜的食材就好。
也有夫妻為了應付緊急或繁忙的情況,特別設置了「例外規定」,結果成效也相當不錯。
一旦以忙碌為藉口,規定就會逐漸形同虛設,因此,夫妻倆可以試著製作類似「免死金牌」的小卡片,利用卡片換來搥背等服務,並且採取收購制,遇到實在不想做家事時,就把卡片賣給對方,讓彼此都能開開心心地遵守規定。
如果能有一套公平的制度,男性應該也會樂於遵守。
分擔家事的祕訣就在於事先建立明確的規定,讓彼此難以用藉口推卸責任。
剛開始或許會有些辛苦,不過,這些能順利分擔家事的夫妻們都強調,等到做家事的技巧愈來愈進步時,就會發現新的生活樂趣。
三、婚前應該多瞭解對方的價值觀
不論性別及年齡,「個性不合」均名列離婚原因的榜首。
然而,夫妻兩人的個性本來就不可能完全契合。很多人誤以為夫妻之所以能結婚應該是彼此個性相合,事實上,這是因為對對方的好感,使得容忍度提高所予人的誤解。
既然雙方決定結婚,應該多少已經清楚彼此個性的契合程度。可是,為什麼直到婚後才懊悔「跟原本想的不一樣」呢?總結一萬名過來人的失敗經驗,我歸納了一個結論─與其說是個性不合,真正的原因其實是價值觀的不一致。
說得精確一點,也就是不夠瞭解對方的價值觀。
我們每個人的價值觀與個性一樣,不可能和別人完全一致。即使對於工作、教育、哲學、道德等價值觀是一致的,金錢觀卻未必相同。因此,在不同方面總會有「一致」與「分歧」的部分。
如果一昧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價值觀與認知,不但會造成對方的心理負擔,當積怨到達臨界點而爆發,便是兩人宣告仳離的時候。而且問題往往是在生活中日積月累所形成,當事人總是等到對方遞出了離婚協議書,才驚覺問題的嚴重性。
維持家庭生活圓滿,要像處理工作一樣不斷調整,需要的是無止盡的磨合過程。在彼此磨合之前,必須先瞭解對方堅持的信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