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商言商,甭想大花納稅錢
補助有限,要蓋得自己籌錢
這不意味著州政府就可大編預算,因為該公投只許州政府以發債方式籌錢,且金額不到一百億美元,占高鐵興建總成本不到七分之一。
此外,聯邦政府也對加州高鐵提供補助,但只有三十二億美元。去年底期中選舉後,共和黨主導的國會已宣示,不會再批准聯邦政府對加州高鐵的補助,剩下的錢就要由加州政府自己想辦法。
加州有全美前兩大退休基金──公務人員退休基金(CalPERS)、教師退休基金(CalSTRS),這兩個基金掌管資產近五千億美元。二○一二年,加州州長布朗曾希望它們投資高鐵,但僅止於「希望」,因布朗無權指揮這些公家基金。
最大優點,平衡各方利益
缺點是邊蓋邊走,耗費時間
同時,制度對私有產權的保障,也使美國政府不能想蓋高鐵就蓋。即使認為高鐵工程有重大公共利益,加州政府也不能搞「徵收」這一套。想在人民土地上鋪鐵軌,州政府只能按市價購買。在加州高鐵最初動工的四十六公里路段,預計共經過五百二十六個地塊,但目前加州高鐵局已買下的地塊還占不到兩成。
此外,過去幾年來,加州高鐵面臨各種官司:有環保團體控告它破壞環境,有公民團體控告州政府花錢建高鐵違法,有居民擔心影響生計而控告高鐵。在各種官司下,加州高鐵被迫提出各種計畫,以降低對人民私產的衝擊。諸如對印第安原住民部落的影響評估,以及對沿線環境的改善等,都是被各種官司「逼」出來的。
預算限制下,加州高鐵只能有多少錢蓋多長。全長一千三百公里的路線,按二○一二年批准的興建計畫,只能先建兩百八十公里。「邊建邊籌錢」的加州政府,希望先建好這一段路有了成果,能吸引更多民間資金。